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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新发展理念 服务高质量发展
    作者:戴强  阅读数:329   更新时间:2021年05月13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是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

    处在经济社会发展最前沿、司法为民第一线的大安区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奋力开创服务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再造产业自贡、重铸盐都辉煌”贡献检察力量。下面,笔者结合本院实际谈几点认识。

    一、服务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守初心担使命的重要体现

    服务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明确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为什么要推动高质量发展、什么是高质量发展、怎样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问题发表重要讲话,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检察机关必须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牢牢把握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研判和决策上来,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以及对新发展理念作为发展实践思想引领的认识,正确把握和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衡量司法办事水平的重要标尺,既要立足检察职能持之以恒保障高质量发展,又要在司法办案中妥善应对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罪与非罪界限、此罪与彼罪界限、轻罪与重罪界限,高度重视和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找准找实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加有力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

    服务高质量发展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高质量发展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新阶段,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高质量发展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的重要支撑。检察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是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忠实履行好支持人民当家做主,推进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使命,做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忠诚执行者,做“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积极践行者,始终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同心、同向、同行,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守初心担使命,以更加有力的司法行动服务高质量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广,助力高质量成果越结越丰硕。

    服务高质量发展是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既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政法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检察机关必须深刻认识和全面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根本宗旨上理解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明确高质量发展给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高质量发展从本质上说,就是为了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检察机关必须践行党的宗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在更高领域、更深层次实践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好、更加全面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以新发展理念指引检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探索

    实践创新理念,提供首创性检察服务。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注重的是解决发展的动力问题,人民群众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体。为了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一切有利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力量充分迸发,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我院在全市乃至全省首发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实施办法。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有效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镇(街)、村(社区)基层群众,以及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推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检察服务举措。注重把检察效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前进动力。制定出台《依法落实涉企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意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体系,大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有力维护了企业权益和社会稳定。

    实践协调理念,提供集成化检察服务。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和法治思维,突出政策集成、平台集成、机制集成,集中优势力量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效。我院秉承这一理念,出台服务疫情防控若干意见、民事检察执行监督指引和监督违法终结执行清单等司法文件,指导全院一体联动系统集成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全力保障“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充分发挥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工作站协调联络作用,选派干警融入百名干部驻企业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和涉企矛盾调处工作。创新建立涉案企业合规审查机制,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统筹协调作用,着力提升诉前检察建议质效和刚性,在扎实办好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案件的基础上,积极妥善办理互联网、安全生产等新领域案件,以办案成效,取信于民。

    实践绿色理念,提供高效率的检察服务。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因此,要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我院根据自身职能和条件,着力深化智慧检察建设,坚持以高效率助推高质量发展,积极构建“易查、易诉、易解、易审”的智慧检务体系,注重智慧检务应用常态化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办案,提高办公办案效率,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求,减少当事人跑腿之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后,将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作为第一信号,及时精细开展云接访、云课堂,统筹电子卷宗、远程提讯、远程开庭等“无接触”办案,并结合全省检察机关“三培育三引领”活动和我院巾帼队伍建设,积极打造“盐未·龙情微笑”“燊爱民事团队”品牌,实现执法办案不走样,公平正义不迟到,司法需求有保障,法治教育有创新,推进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服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实践开放理念,提供高层次检察服务。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面临的发展环境和条件都有新的变化。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尤为重要。我院在司法实践中,引导干警深刻认识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立足检察职能,围绕市委区委提出的重点工作,加强与川南渝西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自觉承担提供高效服务保障的政治责任,积极为自贡和大安区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内自同城化建设提供优质检察服务。探索提炼深化法律监督,提升区域一体化水平的工作举措被写入相关合作协议和框架协议。围绕新发展格局,出台保障老工业基地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的新思路新举措,正在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得到贯彻和落实。

    实践共享理念,提供多元化检察服务。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贯彻新发展理念最大的受益者是人民,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就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院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化矛盾化解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建立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加大对辖区涉疫产品监督检查,保障了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建立跨部门、多主体网络犯罪执法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建立“三大风险”防范机制,全力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确保了金融安全,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与妇联、教体局、关工委等联手开展送法进校园、情景剧巡演,增强了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与政法系统建立司法协同机制,在诉讼服务生态司法保护等方面深化司法协作,实现平台共建、资源共享、特色共创。

    三、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

    聚焦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保障“六稳”“六保”。安全是新发展理念的题中应有之义和内在要求。在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是重要方面。这几年,党中央一直特别重视安全问题,强调要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我院紧紧围绕发展和安全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新需求,进一步调整司法办案重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依法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和社会治理,加大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犯罪的力度,排查和清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积极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不断优化经济建设的社会环境。严惩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确保市场诚信有序。加大查办妨碍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监管秩序、危害市场秩序、危害税收征管等扰乱市场犯罪力度,不断优化平等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加大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各种职务犯罪的力度,不断优化公正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强化产权司法保护,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产权保护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公平竞争的一个基本导向。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我院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把握企业公司司法需求,依法惩处侵害企业和企业家产权的犯罪行为,依法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严肃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市场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务之便,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生权利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四个中心”阵地作用,不断强化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聚焦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服务发展水平。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能是新时代新阶段新任务的内在要求,是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所在。服务求极致是每个合格检察官的价值追求,服务质效是惠及群众、彰显新发展理念的绿色指标。我院以讲政治、提素能为重点,狠抓班子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抓党建带队建促发展”的理念,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决抓好党纪国法和铁规禁令。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高检有关检察人员纪律规定,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六个一”(即每年学习“两本书”,每季度学习五篇文章,每月组织一次考试,每周一次集中学习,每天三分钟推送,每次会前学法)学习活动,狠抓干警专业精神,专业能力培养,不断深化素质能力建设。当前,正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集中教育整顿,我们一定扛牢责任担当,动真碰硬查纠问题,以良好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新面貌新业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